受揚州維匡實業(yè)有限公司的委托,江蘇志誠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真州北路(山河頌東側)積水點改造工程JSZCZC2024204號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,現(xiàn)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。 項目概況 真州北路(山河頌東側)積水點改造工程的潛在供應商可在“揚州維揚發(fā)展投資有限公司網(wǎng)站、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”自行下載采購文件,并于2024年09月19 日9點30分(北京時間)前遞交響應文件。 |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 1、項目編號:JSZCZC2024204號 2、項目名稱:真州北路(山河頌東側)積水點改造工程 3、采購方式:競爭性磋商 4、預算金額:80.94萬元 5、最高限價:本項目設定最高限價,按照預算金額下浮7%即75.27萬元,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,按照無效響應處理。 6、采購需求:見第四章項目需求 7、合同工期:45個日歷天內完成。 8、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磋商。 9、投標供應商應自行進行現(xiàn)場勘察以獲取投標的相關信息。 二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: 1、滿足以下規(guī)定,并提供下列材料: (1)磋商響應函(原件) (2)資格聲明(原件) (3)若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的,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(原件備查);若授權代表參加的,須提供《法人授權書》原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(原件備查); (4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5)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(稅務、銀行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(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)內任意一個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障資金的繳款憑證或繳款證明) (6)供應商近三個月(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)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納稅的繳款憑證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7)與第(6)條相對應的納稅申報表或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(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)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8)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(原件) (9)未被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(提供網(wǎng)頁查詢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,查詢時間為自公告發(fā)布至開標截止時間前任意時間) (10)供應商信用承諾書(原件) 2、落實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無 3、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 (1)供應商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(截止到本次投標截止時間,與本次投標相關的企業(yè)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被江蘇省建筑市場監(jiān)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公示為資質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不合格的,做無效標處理。)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2)供應商具備安全生產條件,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3)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,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(B類證)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(4)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(原件) (5)供應商為擬派項目經理和授權委托人繳納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(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) 注: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須提供資格證明文件。資格證明文件須清晰可辨,若有缺失或不清晰,將導致投標被拒絕且不允許在開標后補正。 4、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: (1)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。 (2)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。 (3)供應商被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"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 三、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:2024年9月4日至 2024年9月11日 (北京時間) 地點:“揚州維揚發(fā)展投資有限公司網(wǎng)站、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” 方式:自行免費下載磋商文件四、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24年9月19 日9點30分(北京時間) 地點:江蘇志誠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三樓開標室(揚州市文昌西路305號金都匯商務樓3樓) 五、開啟時間:2024年9月19日9點30分(北京時間) 地點:江蘇志誠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三樓開標室(揚州市文昌西路305號金都匯商務樓3樓) 六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。 七、其他補充事宜7.1集中考察或召開答疑會:投標供應商自行踏勘現(xiàn)場。 7.2本次磋商響應文件制作份數(shù)要求:一式三份(一份正本,二份副本) ,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標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,一旦副本與正本不符,以正本為準。電子版投標文件一份(一般應為pdf格式,U盤形式(單獨密封)、隨紙質正本文件一并提交)。當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,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。電子版文件用于輔助評標和存檔,供應商需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。 7.3本磋商文件中斜體下劃線部分為實質性響應條件,為必須遵守的條件,如不滿足將作無效響應文件處理。 7.4供應商如確定參加磋商,請如實填寫《供應商參加磋商確認函》(附表1),并將加蓋供應商公章的《供應商參加磋商確認函》的圖片或掃描件發(fā)送至采購代理機構經辦人電子郵箱進行報名(電子郵箱:785419524@qq.com,聯(lián)系電話:0514-80820678),郵件標題為企業(yè)全稱+項目簡稱。代理機構將以郵件回復確認,如供應商未收到回復郵件須電話聯(lián)系代理機構以確認是否收到,提交確認函截止時間2024年9月11日17:30。如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,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風險。未報名(提交確認函)者、超過時限者不得前來投標,內容不全者后果自負。有關本次磋商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,敬請及時關注“揚州維揚發(fā)展投資有限公司網(wǎng)站、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”發(fā)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,無論供應商下載查看與否,均視為已知曉所有關于本項目的實質性要求內容。 7.5本次磋商保證金要求: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證金。 八、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1、采購人信息 名 稱:揚州維匡實業(yè)有限公司 2、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:江蘇志誠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: 揚州市文昌西路305號金都匯商務樓3樓 聯(lián)系方式:0514-80820678 3、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 項目聯(lián)系人: 耿帆 電 話:0514-80820678 2024年9月4日 真州北路(山河頌東側)積水點改造工程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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